关于教师坐班答疑制度的意见 (试行) 为推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职责》的文件精神,对我校试行教师坐班答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学答疑属于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所有专任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以外均应安排课外教学答疑。 二、教学答疑的时间包括白天坐班答疑、晚间自修答疑。答疑的方式包括固定场所答疑和网上答疑,固定场所答疑包括办公室、教室等地点;网上答疑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和网络工具进行,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答疑时间要求如下: 1.白天坐班答疑时间。教授、副教授平均每周坐班答疑时间不少于8小时或1天,讲师不少于16小时或2天,助教不少于24小时或3天。 2.晚间自修答疑时间。教授、副教授每学年不少于10个晚上,讲师、助教不少于20个晚上。每个晚上不少于1.5小时。 3.白天坐班和晚间答疑两者不重复计算时间,固定场所答疑时间不少于规定教学答疑时间的50%,其中奉贤校区有课的教师,固定场所答疑应以奉贤校区为主。 三、教师应在每学期排课时将本人下一学期的答疑安排报给学院,学院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因参加培训、出国访学等原因无法安排坐班答疑的教师,由学院统一报备给教务处。 四、各学院应在学生选课前将教师坐班答疑时间安排统一在网上公开发布。发布内容包括白天坐班答疑、晚间自修答疑的时间和地点以及网上答疑的时间,同时还须公开教师的工作电话、工作邮箱、办公室地址,确保学生有问题能够向其咨询。 五、教师应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答疑安排的,须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在网上公布相关变更信息,确保学生知晓。 六、教师坐班答疑作为教师岗位职责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并与绩效工资与激励计划挂钩。 七、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建立教师坐班答疑制度,并督促和协调教师做好坐班答疑工作,自主安排好坐班答疑场所。 八、学校组织督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学院和教师对坐班答疑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反馈给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上海师范大学 2014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