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夜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17浏览次数:956

根据夜大学2014届的毕业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4届夜大学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如下的要求实行,希望各位教师和学生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1、学生必须按日程表安排的时间节点、相关通知和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因未按时完成相关任务而造成不能正常毕业者,责任自负。
2、学生必须按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完成选题登记表的填写,申请本科学位的学生,在题目后注明“(学位论文)”字样。题目一经选定,中途不得更改,否则指导教师不予审核论文,学院也不安排答辩。
3、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另行下发)撰写毕业论文,论文字数一般应不少于6000字。毕业论文需学生独立撰写,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取消正常答辩,整改并符合要求后参加补答辩,来不及参加补答辩者,必须重修)。
4、学生必须认真撰写毕业论文,有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完成初稿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E-mail联系),对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修改。超过截止日期交论文者,将取消答辩资格(可申请参加补答辩)。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5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5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不及格者,毕业论文的成绩记不及格。
2、参加正常答辩和缓答辩的学生,成绩以“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载。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补答辩后,毕业论文的成绩以“及格和不及格”记载。(注意: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必须达到“中”以上)
①正常答辩不及格者,②未办理缓答辩手续者,③缓答辩申请未获批准者。
4、凡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以结业论处,学生必须在一年内申请缴费重做。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继续教育办公室
201341
附件:
 
2014届夜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
序号
 间
              
  
1
4月10日
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学生选择课题。
专业负责人负责
2
5月5日
学生递交选题表(初稿)。
专业负责人负责
3
5月8日
学院安排指导老师并组织审题。
专业负责人负责
4
5月15日
重新选题的学生交选题表(初稿)
专业负责人负责
5
5月29日
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进行指导,并完善选题表
指导教师负责
6
6月9日
学生递交正式选题表
指导教师负责
7
8月19日
递交论文初稿及中期检查表的电子稿(发电子邮件给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负责
8
9月15日
递交论文终稿(打印稿、电子稿)和答辩记录表(论文封面填写时间为2013年9月)
指导教师负责
9
10.5~10.20
论文答辩及补答辩(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
10
10.27~11.11
指导教师上交论文(打印稿、电子稿)及相关材料
专业负责人验收
11
11.11~11.18
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专家评审
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
 
说明:1、所有表格用黑色钢笔、水笔填写。
2、论文格式按夜大学规定格式。
      3、年级注明专升本、高起本。    
      4、选题表、中期检查表字体小四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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