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为做好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总负责:陈晓虹
组长:魏爽
副组长:何佳、袁非牛
组员:洪璇、上官倩芡、丁丽萍、林峰
二、推免生资格
1、推免生候选人应为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班学生(专升本、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校发文)者不予推荐)。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有课程初考需合格,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统一分配标准与原则,我院推荐名额为20名(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卓越师范生培养“人工智能+教育”专项名额(4名)
该类型专项名额包括:卓越师范生长周期培养2名和卓越高中教师培养2名。
按照教育部、学校各级人才培养相关导向与要求,这类型专项名额仅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专业学生报名,申报本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点人工智能教育方向研究生。
所有申报该类别并符合资格审查的同学,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所有获得卓越师范生培养名额的学生必须承诺遵守学校有关卓越师范生培养的政策执行,否则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对应措施。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名额(4名)
按照教育部、学校针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人才培养要求,该类名额仅限校级拔尖班实验班创新班、新工科专业学生申报,其中,MFAI班2名,人工智能专业2名。
3、基础类名额(12名)
除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名额所属专业以外,学院还有的7个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每专业各1名,按专业内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班级(电子信息工程(中美合作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班)、汽车服务工程(中德合作班))1名,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资格;除了新工科一流本科专业以外,学院还有的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每专业各1名;其余名额按申请候选人在全院综合成绩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推免生资格。
四、推荐工作流程
1、9月11日,公布推免工作实施方案。
2、9月11-13日,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于9月13日中午10:00前向辅导员提交报名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材料包括:《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生推荐表》(其中必须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志愿者证明复印件、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等证书复印件。(注:各类复印件请按计分规则仅提供计分范围内本人最高级别的证书)
3、9月16日前,学院的审核工作组对提出申请学生的政治素质、历年来的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业务特长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并按“学业综合成绩×70%+特殊学术专长×20%+个人社会贡献×10%”进行预排序,按照每个专业至少2名,全院前40名进入审核答辩环节(预排序成绩中无特殊学术专长分数的同学无需参加答辩)。
4、9月18日,学院的专家审核小组对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的学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卓越师范生培养专项名额先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全程摄像,答辩意见需签字存档,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预排名中使用的特殊学术专长材料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5、综合成绩按学业综合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和个人社会贡献等,转换成百分制加权后,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学业综合成绩×70%+特殊学术专长×20%+个人社会贡献×10%
具体计分规则参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规则》。
6、9月19日前,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按推荐原则进行推荐。推荐结果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对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五、监督
本次推免工作全程接受学院和学校纪律监督检查。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2:2025推免计分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