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氛围与和谐住宿环境,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鼓励通过制定公约,实现宿舍内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安全
1、不得在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的电器包括:
(1)电热类电器:如电热棒、电热毯、电热壶、电热杯、电炉、取暖器等。
(2)高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电夹板、卷发棒、电水壶等。
(3)烹煮类电器:如电饭煲、电磁炉、电热锅等。
2、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严禁在床上使用交流电电器,如电风扇、床头灯、手机充电器、手提电脑等。
3、严禁使用明火如焚烧、蜡烛、酒精炉等。
4、严禁吸烟、酗酒、赌博、搓麻将、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5、严禁楼内及宿舍内饲养动物。
6、其他。参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7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
二、违章处理
凡在学校学院各类检查中有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由主管部门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17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学院将作以下处理:
①本人手写1000字检查书;
②学院给予警告,记入学院档案;
③当年综合测评中“文明修身”和“遵纪守法”项目得0分;
④取消当学年入党推优资格及其他评奖评优资格;
⑤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延长考察期;
⑥学生党、团员在支部内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