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领广大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发奋成长成才,勇于开拓创新,在青年大学生群体中挖掘先进事迹,树立榜样模范,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榜样、提升自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人人争做师大之星”的校园氛围。我校将组织举办2019—2020年“师大之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流程
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评选流程:“师大之星•榜样的力量”评选流程分为提名、初评、复评、终评四个阶段,最终将评选出10名“师大之星”和20名“师大之星”提名奖。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爱国情怀、昂扬的精神风貌、典型的先进事迹,积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2、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学生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疫情防控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全面的综合素质。
5、参评者所获奖项应是在上师大就读期间获得,时间从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
三、实施步骤
1、提名阶段(即日起至10月10日)
(1)推荐方式:可采取自荐或学院推荐的方式。
(2)申报要求:提名者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
(3)申报方式:所有提名者都需将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及证书复印件于规定时间交到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
(4)递交时间:电子版材料于10月10日(周六)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xjwyb20@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9日(周五)、10月10日(周六)下午16:30~17:30递交至科技楼A座108室。
2、初评阶段(10月14日—10月21日)
(1)大众评审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约100名个人和团体进入复评阶段;
(2)10月22日—10月23日,各学院、校团委对评选产生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和宣传,校团委完成候选人宣传照拍摄。各学院、校团委按照附件“师大之星个人事迹撰写要求”(具体见附件5),组织对候选个人和团体进行事迹采写。
3、复评阶段(10月22日—10月28日)
(1)线上投票:分数占比30%,投票时间为10月25日——10月27日;
(2)线下评审:分数占比70%,由2019—2020年上海师范大学“师大之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专家评审组作为评委,召开评审会议;
(3)候选个人和团体按照复评总分排名,评选前30名进入终评。
4、终评阶段(11月3日至11月7日)
30名候选个人和团体开展现场答辩,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作为评委,召开终评会议,评选出10名“师大之星”和20名“师大之星”提名奖。
5、表彰展示(10月底至11月上旬)
校院两级将“师大之星”与校园主题活动相结合,为进入校级评选入围者提供展示的机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展示。学校将在12月中下旬举行颁奖盛典,现场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同步推出“师大之星•榜样的力量”展。
6、师大之星候选人专项培训
本次师大之星评选过程中将继续加强对30名候选人的专项培训,通过开展专项辅导报告、“四史”学习教育、校友企业参观等活动,旨在加强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能力及校园影响力,在个人优秀的基础上倡导带领群体一起优秀的价值导向。
四、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于10月10日(周六)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xjwyb20@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0月9日(周五)、10月10日(周六)下午16:30-17:30递交至科技楼A座1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