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条件
1.GPA 2.5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交流生项目:德语 B1及以上;
双学位项目:德语 B2 及以上或 TestDaF 总分 15 及以上,其中阅读、写作和口试至少达到 3
3.通过兰大的德语和专业面试
4.通过 APS审核部的交流合作团组程序审核(获提名后再完成)
二、时间节点
•大一、大二期间,专业课学习及语言学习
•大三上学期,提交赴德国兰茨胡特应用技术大学留学意向,完成企业实习
•大三下学期开始提交赴德国兰茨胡特应用技术大学留学申请,通过德方专业和语言审核,办理赴德留学手续
•大四(9 月中旬)赴德国兰茨胡特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冬季学期、夏季学期)
•大四(4 月底)参加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网上答辩,获得双学位
━━━━━━━━━━━━━━━━━━━━━━━━━━━━━
咨询
学院中德合作项目主管:吴老师办公室:科技楼 A823
电话:021-57122718
微信:Lilie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