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保管的档案资料须经业务归属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借阅;重要档案还须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2、申请人点击下载《学院档案借阅申请表》,或者到学院档案室管理员处(奉贤校区科技楼A座812童老师)领取纸质表格,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以及具体事由后,交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在档案室内,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室的,因事先写明具体原因,并经业务部门同意,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4、到学院档案室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后,按规定借阅资料。
5、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随意加注、涂改或勾抹、拆页,不得将档案弄脏、撕毁和取页,须保持整洁。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