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是教育部实施的面向本科生的、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是我校提升本科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主要载体。
学校将重点支持十大重点支持领域的项目(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应用开发、重大应用关键软件、云计算和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第五代通信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学校“四新”人才培养(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相关项目、以及卓越师范生培养相关项目。
一、项目申报原则及要求
(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原则上申报时项目负责人的累计平均绩点为2.5及以上。
(二)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
(三)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1
。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
(四)每个项目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超过2个。
(五)项目建设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六)项目一旦立项,原则上不得终止项目、不得延期;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若因项目实施的需要,确实需要变动的,须填写申请提交学院审核、学校审批。
(七)若上一年度有终止项目和延期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当年的项目。
二、项目级别
按照教育部及上海市的有关要求,我校分级实施国家级大创项目、市级大创项目,校级大创项目以及院级孵化项目。
三、项目类型
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建设流程
大创项目建设周期包括学生申报、学院立项孵化、晋级评审、中期检查、结题答辩等五个阶段。自学院立项后,大创项目每月需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月报》的填写要求认真记录项目进展。
(一)时间安排
预计时间 | 各环节 | 备注 | |
2022.11-2023.2 | 申报宣传、申报项目、学院立项与项目孵化 | 学院自主安排 | |
2023.3 | 晋级评审:校级、市级和国家级项目 | 学院组织晋级评审 |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2023.6 | 中期检查: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 学院和学校共同完成 | |
2023.11 | 组织结题与成果汇报;发放成果奖励 | 学校组织结题评审 |
(二)各阶段工作安排
1.学生申报环节:加Q群435614840,密码:2023信机大创,按群内通知填写提交申请书,2023年1月7日截止。
2.学院立项孵化环节:学院自主安排。
3.晋级评审环节:学校按照上一年学院的市级、国家级项目执行情况分配名额,学院安排晋级评审。
4.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5.结题答辩: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成员参加也可。结题答辩评审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有机会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每年举办)和“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每两年举办)。
(三)项目经费
我校大创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具体经费另行通知。大创项目经费管理按照我校《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执行。其中,国家级和市级大创项目的第一期经费(总经费的30%)采用报销方式,实报实销;第二期和第三期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下拨,务必按规定、根据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同时留存支出发票、收据等信息以学院学校备查。国家级和市级项目在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环节,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五、其他事项
学校鼓励学生通过大创项目产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成果。大创成果是指大创项目成员在项目建设期间,有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学科竞赛获奖等内容。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出版专著可在结题评审环节中加附加分,具体分值另行通知。
国家级和市级大创项目成果发表时应标注“由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x资助”或“Supported by the Shanghai Undergraduate Training Program o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SUTPIE) grant xxx”。“xxx”为项目编号。
学校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及我校大创项目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如发现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盗用他人项目的情况,一经查实,撤消项目,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大创项目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