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公开课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8浏览次数:680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公开课实施办法
课堂教学是教师教书育人、学生获取知识和发展能力的主要渠道之一,其效果与学院整体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密不可分。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形成积极向上的教学风气和教学氛围,推广优秀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学院决定开展教学公开课活动,并制定本办法。
1、公开课分为展示型公开课和指定公开课两类。
展示公开课的课程一般从我院市、校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任课教师获得学生评教优秀且师生认可,并在当学期有教学安排的课程中选择。
指定公开课是学院指定必须开设的公开课。学院要求近三年进入学院的新教师、学生评教低于4分的教师、教学视导员听课后评价为中及以下的教师必须上一次公开课。
2、每个专业每学年安排展示公开课及指定公开课各一门。实验室老师可以提出开设公开课。开课前二周上报学院,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开课开设时间、地点、课程名称、任课教师
3、展示公开课每门公布4个听课时间点(四周)。指定公开课每门安排一个听课时间点。
4、开设公开课的教师必须提交公开课期间的教案一份。参与公开课听课的老师需填写听课记录。公开课需要摄像,作为资料保存。
5、对开设展示公开课的教师给予奖励,并在申报课程建设项目以及各类教学评奖时予以优先考虑。
6、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听一次公开课。
7、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