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新选修学费扣缴时间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3浏览次数:243


各位同学:
转发学校财务处、教务处通知,详见下文。
 
2016-2017第二学期重新选修学费扣缴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学期重新选修学费扣缴工作,方便学生支付重新选修学费,本学期安排两次银行统一扣款,两次扣款之间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功能,尚未缴纳重新选修学费的同学,可以登录上海师范大学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或登录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宝功能进行支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4月5日
银行第一次扣款
 
4月10日-5月7日
开通网上支付平台
登录上海师范大学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或登录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
5月12日
银行第二次扣款
 
5月22日、23日
8:00—11:00;
13:30—16:00
5月24日
8:00—11:00
现金缴费
由分管教务员开具(公共课由公共课的教务员负责,专业课由各学院专业课教务员负责)缴费证明,注明缴费金额和原因,学院确认后盖章(系统打印)。
 
 
财务处 教务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