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学院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细则

发布者:管理员 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9浏览次数:717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2017年本科生专业流动细则
 
欢迎加入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学院有6个国内专业、3个中外合作专业及一个师范专业,专业与教师的情况绍详见学院网站(http://xxjd.shnu.edu.cn)。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流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见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shnu.edu.cn),2017年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专业流动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专业流动对象 
在籍本科2016级学生。有定向、委托培养或相关协议的学生不能专业流动。
二、申请条件
(一)基础条件(学校规定)
1.完成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体育、军事等课程)原则上2门及以上,获得相应学分。
2.凡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不能申请。(学校规定)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需要参加专业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工作进度及报名时间、地点
1、进度安排
第6周:学院发布信机学院专业流动细则及招生计划,学院网站公布并开展宣讲咨询
第7、8周:学生网上报名(最多2个志愿)
第9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并上报教务处(网上审核)
第10周:教务处公布考试学生名单
第11周:学生复习准备
第12、13周:专业流动考试(教学日晚上考试、周末全天)
第14周:学院阅卷并公布考试合格名单(拟接收名单,可有替补)
第15周:学生、学院双向选择(意愿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学院公示名单
第16周:教务处公示及公布录取名单
2、报名时间、地点
第7、8周在网上报名,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流动申请表”交到奉贤校区信机楼二楼教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加强专业流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体现机会均等,各学院应制定专业流动细则,将实施程序、标准和成绩等均向学生公布,增强专业流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各学院相关细则一经公布,应严格执行。
2. 专业流动招生工作小组。
 
院长:方祖华
教学院长: 陈军华
专业负责人:上官倩芡 徐颖 叶宏 李传江 杨新凯 周小平
招生负责人:李伟
3. 招生人数 各专业招生人数见“附件1: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流动招生简章”。
4. 选拔考核注重学生潜能。学院在组织专业流动考核时应注重学生的学习潜能、专业认同和个性发展等因素。
5. 录取确认工作。被我院拟录取的学生必须且仅能确认1个最终意愿,录取阶段结束后不得再次调整。
6. 后续工作:
(1)被录取的学生开学一周内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放弃专业流动,经新专业所在学院以及原学院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校领导批准后允许回原学院继续学习。
(2)被录取的学生进入新专业后,原专业修完的相关课程可以做课程替代,以抵充新专业培养方案一年级的相关课程。
7. 咨询 李伟 57122443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