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要求及时间节点

发布者:信机学院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1131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条件


  • 1.GPA 2.5及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 2.交流生项目:德语 B1及以上;

双学位项目:德语 B2 及以上或 TestDaF 总分 15 及以上,其中阅读、写作和口试至少达到 3

  • 3.通过兰大的德语和专业面试

  • 4.通过 APS审核部的交流合作团组程序审核(获提名后再完成)


二、时间节点


大一、大二期间,专业课学习及语言学习

大三上学期,提交赴德国兰茨胡特应用技术大学留学意向,完成企业实习

 •大三下学期开始提交赴德国兰茨胡特应用技术大学留学申请,通过德方专业和语言审核,办理赴德留学手续

 •大四(9 月中旬)赴德国兰茨胡特应用技术大学学习(冬季学期、夏季学期)

大四(4 月底)参加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网上答辩,获得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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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学院中德合作项目主管:吴老师办公室:科技楼 A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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